第169章 高中生日常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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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城的天气这几年都是直接从冬天蹦到夏天,从夏天奔向冬天,跨越了春与秋两个季节。,: 。
受青春主流小说的影响,一中的姑娘少年们都流行着穿短袜帆布鞋,裤腿儿卷起来,露出一小节踝关节,这是一种不被大人们所接受的美。
然而青春就是这么放肆,孩子们都是热血沸腾的,才不知道冷呢!家长们也就只能听之任之了。
葵花是没有叛逆期的,她的心态也许比向妈还要老了好多岁,“女孩子要注意保暖,防止宫寒”这种论调她是记住了还要诸于行动的。
所以天气稍微一冷,葵花就把羽绒衣,加绒打底裤和雪地靴都穿在了身上,手里还抱着一个暖水袋。
王傲隽买了条丝巾送给葵花:“礼尚往来,你要不要什么东西给我?”
“你什么都不缺,需要的用品你爹妈都给你准备好了,”葵花纠结了好一会儿才说,“我还真想不到买什么好东西给你。”
“那意义不同啊,就是你给我一口水喝,我都觉得格外香甜,”王傲隽贫了一句,“其实我真还缺一样东西,我这辈子还没有收到过你给我的情书,要不然你给我写一封?”
隐藏boss眼神闪烁,期待又有些腼腆。
葵花对上他的眼,就把嘴里那一句“⊙□⊙╱脸伸过来让我打一下”咽了下去,脸上一热,硬邦邦地回他一句:“我不会写。”
王傲隽就乐了,是不会写而不是不想写,他嘻嘻哈哈的教葵花:“你就写最简单的呀!三个字,我、你,中间再加一个字。”
隐藏boss眼里闪着星星的样子,简直蠢毙了,让人不忍直视,但是却意外的……萌。
葵花在心中摇摆了几下,不得不承认:(_)是在下输了。
王傲隽把看了一下午的小纸条仔仔细细地收好,傻笑着放到床头柜的小盒子里,关了灯睡觉。
虽然是半逼迫的,但是葵花这一回终于承认她爱他了,也相信他爱她。
这是一个崭新的美好的开始,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让人沉醉。
他只盼望着在这些小小的世界里,葵花可以足够强大,被亲情爱情友情所滋润的灵魂可以完整地拼凑成形,不再是一个毫无生气的躯壳。
王傲隽闭上眼,把往事从脑海里慢慢的淡化,围绕在他周身的黑烟也渐渐淡去,再睁开眼睛,原本暗红的双眼也变成了乌黑。
不要着急,不能着急。
人类不过短短的百年寿命,他有耐心,等得起。
*
过了立冬,向妈开始晒腊肉腊鱼,县城的风气,每年都要熏制一些鱼肉,一般是晴天晒,阴雨天用烟熏。
这东西油炸或者蒸制都美味,是过年必备的,保存时间也长,青黄不接的时候用来下饭,就着一小块鱼就可以解决一大碗。
在乡下,都是向爸用红砖砌个小灶,架几根长木条,腌制了几天的肉和鱼放在上面,灶里头洒满一层厚厚的锯木屑,丢几块橘子皮,放几块烧红的木炭不让木屑有明火,只用一些淡淡的带着橘子皮香味的青烟熏制。
如今在县城,砌小灶是搞不成了,向爸把家里头那个闲置的大水缸找出来放在过道里,又奢侈了一把买了一袋谷糠,把谷糠放在水缸里熏肉。
肉与鱼熏得金黄半熟,闻起来有一股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,葵花毫不吝啬地夸赞向妈手巧,向妈笑笑:“就跟你们念书一样,熟能生巧呗。”
“你们三姐弟都爱吃,等你姐回来,这肉鱼也熏得差不多了,到时候我给你们做顿好的。”
向妈最近的话题很容易就转到白梅身上,又轻声道:“上回打电话回来,说是用不了多久就要放寒假了。”
一月底,就是寒假了。按道理,大学是比高中要早好几天考试放假的。
白梅却打电话说学校有事要晚几天回来,还嘱咐向爸向妈注意防寒,不要感冒,多准备一些板蓝根。
向爸向妈有些疑惑,却也没多想,以为是白梅在大学里表现好被老师留下来帮忙做实验。
葵花听了心里一沉。
一般来说,大一的学生是不会留学的,实验很有可能只是个借口。白梅从来都是个顾家的人,前世不管是冰灾还是高昂的加班费,都止不住她回家的脚步。
葵花提心吊胆等着的事,终于来了。
果不其然,一周后,一中发布紧急通知,全部放假。
电视里开始宣传如何预防非*典,以及它肆虐百姓的的危害。
向爸向妈这时候才着急起来,一个劲儿地念叨白梅,给她电话,白梅却总是含糊地说,在做实验。
县城里疯狂的购买盐与醋的情节开始重演,一时间,人心惶惶,处处透着焦急不安。
直到寒假过了一半,过小年的时候,白梅才匆匆忙忙回到了家,精神焕发,没有感冒。
所有人都平安健康归家,一家人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葵花有点纳闷,记忆里似乎这件事的影响更大,危害性也更大,也不是短短的两三个月就解决得了的。
去了省城的王傲隽给她来信,原来在知晓葵花所说的“前世”之后,隐藏boss把预防的事作为重中之重在对待。王傲隽的爹妈也是相关的科研人员,平时虽然忙于工作,与儿子的交流不多,但对于孩子却是十分尊重的,或者说隐藏boss有种天然的令人信服的气场。反正,王爹王妈所在的单位都在往预防感冒这方面努力。
所以在病毒爆发的时候,并不像前世那样手忙脚乱,而是有了非常有效的应对手段。
听了他的解释,葵花深深地吐了一口气,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。也许隐藏boss光芒太盛,有他在的地方,便能够恩泽四海,福泽八方。
*
在乡下过完年,高二下学期也开始了,日子还是平静无波,如果不是每个月像大姨妈一样来缠着人的任务,葵花还真有种享受到醉生梦死的任务。
每次做完任务,心灵就要遭受一番百炼成钢,葵花深深觉得,自己就是个老不死的妖怪,帮助那些没能力的怨灵们打小妖怪升级,得到的奖励就是与家人团聚。
所以起初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爽,倒时差一般地把角色换回来。任务做多了,也就习惯了,在向家也成了特别让人珍惜的日子。
葵花表现出的懂事乖巧是一般的同龄人不能比拟的,就连白梅也有偶尔耍小脾气地时候,可葵花,除了装大人,就真的是小大人。
“别人家的孩子”葵花便总是街坊邻居称赞的对象,向妈总是被人羡慕“你家的孩子真是让人省心”。
在这种基调下,身为两个优秀姐姐的弟弟向乐乐,不跟着厉害也不行。就算他想黑化,葵花也不给他机会。
虽然偶尔心里会有些涩涩,将来乐乐才会是向家的接班人,所以乐乐开始爹妈的命根子,但葵花还是攒劲儿疼他,最要紧的,便是看紧了不让他被养歪了。
男孩子乐乐的心理非常强大,即使上头有两个学霸姐姐,他还是倔强的考上了一中,成绩排名全市第三,学校第一。
向爸向妈可开心了,还去乡下发了一回喜糖。
通知单一下来,乐乐跟着呵呵呵,晚上却开始念高中的书。
虽然葵花的课本都还在用,但毕业了的白梅,她的书空闲着也保存得十分完整。白梅的笔记工工整整的,书页齐全不显老旧,重点都划记好了,是一本容量庞大的教科书。
葵花笑嘻嘻地给乐乐送恭喜,乐乐不爽的瞥她一眼:“得了吧,我没你考的好,年纪第一都没拿到,还谈什么甩别人三十几分。别来奚落我!”
葵花给了他头上一巴掌,心里略得意,你姐我前世纠结了一辈子,被你们用成绩踩了一辈子的憋屈,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!
学霸永远不懂学渣的心痛!
短暂的暑假还没过去,八月份伊始,高三狗的苦逼忙碌生活就正式开始了。
起早贪黑,葵花的晚自习也被要求到学校进行。不是老刘信不过葵花的自觉,是老刘特意跟向爸要求的:“年级第一名能在学校自习,把她努力的劲儿展示给全班同学,是对整个班风学风的极大促进。”
向爸向妈历来对老师说的话是有求必应的,连声应了。
从此,一班的教室里多了一杆标枪,但凡有学生想要休息玩耍一会,老刘就会指着葵花道:“看看人家向葵花,再看看你们自己,与学霸的差距,那么大!”
老刘夸张地比了一个手抱南瓜的手势,逗得学生们哈哈哈笑起来。其实到这个时候,一班绝大部分都是极为自觉的,老刘敲打孩子们的频率比起高一高二要少得多。
他不再骂人了,却是攻心。
高三上学期,老刘在自己家里分批次办了五桌饭,每次一桌,十几个菜分量多而且丰盛,全班六十几个学生都在他家里吃过一顿好的。
就连王傲隽也称赞:“刘老黑还真是个可爱的老师。”
这是他第二次称赞老刘,都是真心实意的。
一班的学生决定回报老刘,除了成绩方面,还有人情,得让老刘也觉得他们是可爱的。
十二月,天气冷了,星期一是老刘的生日。
原本他的语文课是第二节,第四节是化学,刘亚轩去央求化学老师对课,顺便要他保密。
难得学生有这份心,第四节也不是什么好课,化学老师乐呵呵地应了,立即找了个理由跟老刘换了课。
第三节一下课,全班同学都行动起来,先把课桌搬到教师两边与后面,中间留了八张桌子拼在一起,放了五个大蛋糕,黑板上写着“祝刘老师生日快乐!”
上课铃一响,老刘夹着讲义推门进来,有一瞬间的惊愕。
刘亚轩喊了一声:“预备,起!”
“祝你生日快乐,祝你生日快乐……”一班的男女生的合唱声响亮起来,格外的高亢。
六十多双眼睛盯着,老刘头一次心潮澎湃得不能平静,被感动得眼睛都湿润了,摘下眼镜偷偷地擦眼角。
然后是许多学生轮流上台,声泪齐下地表示感谢,感谢老刘在日常生活中的照顾。
像葵花这种经历过太多生死的老妖怪,看到过太多悲欢离合的人,很难被打动。
却也被此时的氛围给感染了,许多感动都是滋生在细节中。
教师与学生从来就不是一个对立面,传道授业解惑,关心入微的举动,都被学生牢记在心里。
*
葵花在高三那年下期被京都大学保送,每次考试都是第一,说明她太超凡,同样被保送的是王傲隽。
虽然葵花有心参加一次高考,但王傲隽把她劝住了,不要与其他的同学再去争名额了,好歹给人家留点机会。因为两人同时被保送,王傲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万一葵花发挥失误,去不了京都,那天南地北的,不方便他约会。
夏日燥热,已是大二学生的葵花与王傲隽在图书馆自习,顺便约会。
葵花学的是制药工程,王傲隽则是信息技术,两个学院隔得远,但王傲隽总是来接了她一起吃饭学习。大学里两人都有来自各方的追求者,但王傲隽拒绝的彻底,看葵花也看得紧,倒也没有桃*色新闻。
葵花有点儿乏了,伏在桌子上小憩,醒来后发现身上多了件外套,王傲隽托着腮看着她,一脸温柔。
“空调温度低,怕你着急,给你盖了衣服。”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听。
王傲隽又长高了许多,脸色却还是苍白的,看上去不是很健康,却意外地让人安心,隐藏boss从来都是个极好的依靠。
手上温热,葵花发觉自己的手被握在王傲隽的手中。
十指相扣,柔和温暖。
葵花的大拇指写了一串小小的字“执子之手”,与她握在一起的王傲隽的大拇指上,则写着“与子偕老”。
小楷工工整整的,是他一贯的字迹。
王傲隽用指腹推了推葵花纤细的手指,轻声问她:“可以吗?”
满是期待的双眼温柔地望着她,如夏花一般热烈灿烂,葵花脸颊忽然就热了,轻轻点头:“可以呀。”
多年后,一班的学生再聚会。
老刘的头发已经灰白了,却仍然叫得出每个人的名字:“你们这一届是我的骄傲,不管是向葵花还是章荔荔,都是好样的!”
成绩顺数第一和倒数第一被点名,老刘还能说出每个学生当年的一两件糗事儿来,让大家受宠若惊,仿佛回到了亲密无间的学生时代。
老刘又借着酒劲训王傲隽:“你把葵花拐到手了,可要好好待她。”
王傲隽敬了一杯酒:“老师教训的是!”
倒是把老刘想要继续搓捏他的话给堵在酒杯里。
其实整个一辈子,王傲隽对葵花如蜜月中的小娇妻,盛宠一生。
他求婚那会儿,对戒内部镌刻的小字便是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。
这句话成就了一辈子。
王傲隽陪她经历了生老病死,见证了亲人的离去与子孙辈的出生。
一晃眼便是几十年,已是老婆婆的葵花在这一世界寿终,因为有系统的提示,离开的那一刻葵花没有惊慌。
她平静地跟儿女把后事交待完了,又把自己洗洗干净,穿上漂亮的衣裳,躺下来。
葵花握着王傲隽的手,满足又愧疚:“我要走啦,最放不下的便是你。”
“我这辈子,也没有说过什么甜蜜的情话给你听,现在要走了,”她花顿了顿,眼里现了一点泪花,“此生有你,足矣。”
“这是最动听的情话,听一遍,就够了。”年迈的王傲隽吸了吸鼻子,红着眼睛凑近去给她拢着耳边的发丝,在她耳边柔声道,“别走太快,等我来找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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